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加强我市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我市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强我市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意见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为认真贯彻《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落实《贵阳市“老有所养”五年行动计划》,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意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实际,对我市构建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认识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求,随着我市社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员不断增加,对基金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我市还面临就业方式多样化、人员流动频繁和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迫在眉睫。因此,必须切实转变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建立高效运转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并要周密部署、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不断推进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
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对完善我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要顺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优化调整资源配置,提高经办队伍素质,实现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
二、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运转协调、业务规范、操作便捷、信息畅通、服务优质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