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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的通知

 (二)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各地按照“两相当”的目标,迅速开展清理规范工作。要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公务员津贴补贴清理和规范发放的统一政策实施范围,规范后的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水平,要与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农村教师和城镇教师的津贴补贴水平必须大体平衡。各市、区尚未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应尽快将其纳入并保证教师享受公务员同等医疗待遇;尚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应尽快按规定予以缴交。

 (三)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在规范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理顺和规范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并逐步缩小教师与公务员收入差距,“两相当”实施时间分3年完成,2009年,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80%以上; 2010年,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90%以上; 2011年,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达到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95%以上。同时,在3年内,县域内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在省有关政策出台前按此原则执行)。

  四、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两相当”工作所需资金。

 (一)市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保障。

 (二)各市、区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各市、区财政保障。

 (三)转移支付市(恩平市)资金补助按省方案执行。

 (四)参照省的做法,江门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对落实“两相当”工作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市、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统筹用于改善农村教师待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

  建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编办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落实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各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本地“两相当”工作。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

  (二)做好测算,落实资金。

  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基本情况调查和测算。各市、区要积极想办法安排和筹措资金,保障“两相当”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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