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重点做好太阳能、地源热泵、热电冷三联供技术以及沼气和风能的推广应用。西安、咸阳、商洛、杨凌示范区要加强对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的监管,督促各项目按照申报内容、工程建设计划进行建设,并及时总结和推广。
五、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发挥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进“禁实”工作。禁止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或生产线,对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实行定点限产管理,引导转产粘土空心制品,逐步由禁止使用向禁止生产过渡,推进土地复垦。2008年底前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以及58个县要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六、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
按照政府建网、企业建厂的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政府2008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今年要求开工的14个垃圾处理场、9个污水处理厂要想办法如期完成任务,增强全省城镇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加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积极推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七、推进城市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新建工程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和公共建筑要加大使用再生水的力度,因地制宜地收集利用雨水,建设中水处理系统。
八、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节能社会氛围。
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和17个部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题宣传月活动。宣传《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机制和氛围,提升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