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2008年12月8日)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豫发〔2008〕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发展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并对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河南时强调指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在完善农村制度体系、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公共事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为我省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明了前进方向。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现代农业建设、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作为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和农产品加工业大省,我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等重大机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强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了由“卖原粮”到“卖产品”的转变、由“国人粮仓”到“国人厨房”的转变,探索出了一条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不以牺牲和削弱农业为代价的发展路子。目前,我省已经初步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覆盖全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优势主导产业初具规模,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不断拓宽,机制不断完善,进入了全面启动、加速推进、优化升级的发展新阶段,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最具活力和成长性的市场竞争主体。但是从整体上看,我省农业产业化水平还不高,与农业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与现代农业还有较大差距。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还存在地区间、领域间发展不平衡,龙头企业数量相对较少、规模不大、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精深加工程度和产品附加值较低,知名品牌较少,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既面临着严峻挑战,也面临着难得机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深入领会、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豫发〔2008〕18号文件,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项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任务,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科学内涵和实现途径,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眼全局、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努力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