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北陕南地区百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建发[2008]288号)
汉中、安康、商洛、榆林、延安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
为了加快全省城镇化步伐,做好2009年陕北陕南地区百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陕北陕南地区百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附:陕北陕南地区百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陕北陕南地区百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陕北陕南地区百镇建设项目简介
百镇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 “关中率先发展,陕北跨越发展,陕南突破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旨在以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推进全省建制镇镇区镇容镇貌的改善,提升城镇功能,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力发挥小城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和陕南汉、丹江流域沿线小城镇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具有产业带动力的工业、交通、商贸重镇和旅游文化名镇。为此,省政府决定,在2008年实施关中百镇建设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再增加100个镇,其中陕北、陕南分别确定50个镇,与关中小城镇建设实行一样的政策,每年在省级预算内安排1亿元资金,用来资助陕北陕南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
二、项目申报范围
陕北陕南五市辖区内总体规划经省建设厅审核通过的528个建制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镇区道路、排水、绿化、路灯、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镇容镇貌的改善。
三、重点支持方向
1、优先安排高速公路和省内主要干线沿线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建制镇建设;
2、优先安排汉、丹江流域沿线的建制镇建设;
3、优先安排具有一定产业基础、人口集中、区位优势明显的建制镇建设;
4、优先安排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产业所在地及主要交通沿线的建制镇建设;
5、优先安排市、县配套资金落实的建制镇建设。
四、项目申报需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