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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的通知

  (三)整改总结阶段(10月中下旬):重点检查结束后,市节能办(市经委)和市减排办(市环保局)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并结合市本级情况进行汇总,将汇总情况送市监察局,由市监察局统一汇总后,于10月底前上报省监察厅。同时,认真做好迎接省检查组对我市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2008年是我市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的重要性,把开展专项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及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各地发改、经发、监察、环保、统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对照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提供各种被查资料,积极配合市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专项检查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去年市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未认真进行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严重违反节能减排政策规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市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组组成人员名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
  市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组组成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陈德良  市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汪友方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叶春华  市经委主任助理、资源能源处处长
      王维波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联络员)
      朱建荣  市环保局污控处副处长
      周 民  市发改委能源环境资源处副调研员
      许海燕  市统计局工业与能源处干部
      储昭节  市经委资源与能源处干部
  检查对象:余姚市、慈溪市、鄞州区、江东区、大榭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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