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城市公共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08]321号)
宝鸡、渭南市城市建设局,商洛市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咸阳市公用事业总公司,有关设区市交通局:
2009年春运工作从1月11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共计40天。按照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调整城市公共交通运力
春运期间,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原则,借鉴往年经验,认真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组织、调度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转。要针对2009年元旦和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民工、探亲流易于叠加,客流高峰较早,可能导致供需矛盾突出的特点,要对运量准确预测,科学安排运力,提高运输效率。要发挥城市客运的主导作用,掌握旅客集散信息,重点组织好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码头、院校和城郊旅游景点等乘客较为集中场所的调度和接运工作,适时增加班次、增辟线路、提前发车和延时收车,要妥善安排好高峰期间的客运服务,特别是凌晨时段的城市公共交通,满足旅客需要,确保乘客及时疏散。
二、强化监管,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
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春运前,要对所有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和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运营车辆(尤其是电车、天然气燃料车)、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其运营资格,确保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同时,要组织开展一次从业人员的春运教育,做到“安全行驶,文明服务”。春运期间,更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继续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设备的不间断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密切配合公安、武警及社会力量,加强对公交场站等客流集散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三品”上车。
三、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特殊气候条件下的防范及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