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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情况的通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情况的通报
(潍政办字〔2008〕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开展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是落实中央、省节能降耗、治污减排要求的重要手段,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2007年5月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承诺我市“十一五”期间完成关停小火电机组30万千瓦的任务后,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市政府于2008年11月28日确定将原定2009、2010年完成的任务提前到今年年底前完成。有关停任务的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精心制定关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关停,妥善安置分流职工,认真解决善后问题,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从11月28日至12月8日,全市集中关停小火电机组33台,关停容量28.325万千瓦(具体情况见附件)。目前,全市已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53台,关停容量38.75万千瓦,提前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的关停任务。12月11日至12日,省发改委核查组对我市的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进行了初核确认,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我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全省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作出了贡献。

  希望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继续发扬雷厉风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珍惜成绩,再接再厉,根据省核查组的要求,抓紧补充完善有关文件资料,加强对关停机组的监督检查,为迎接国家发改委确认做好准备。同时,妥善安置分流职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完成情况表

  二ΟΟ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小火电机组关停任务完成情况表

县市区(开发区)

实际关停(万千瓦)

完成时间

奎文区

0.15

12月8日前

青州市

1.875

12月8日前

诸城市

4

12月8日前

寿光市

8.7

12月8日前

安丘市

1.5

12月8日前

昌邑市

1.3

12月8日前

高密市

4.2

12月5日前

昌乐县

2.25

12月8日前

经济区

0.6

12月8日前

滨海区

3.6

12月8日前

峡山区

0.15

12月8日前

合 计

2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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