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航空建设。合理规划机场规模,努力增加航线和班次;做好潍坊机场异地迁建工作。
5.强化水利工程建设。新建寿光双王城平原水库和弥河、潍河、白浪河等河道拦蓄工程,实施白浪河、潍河、弥河等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和峡山水库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二)创新土地和海洋使用管理方式。
6.设立优先开发区域。以潍坊港为中心,在临港产业区内,发挥废弃盐田、盐碱地和荒滩集中的优势,确定有一定规模的区域为优先开发区域,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组合,滚动发展”的原则进行招商引资。
7.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区域内重点基础设施、环保工程和重大项目,可争取由省直接安排用地计划。
8.完善海域使用管理规划。对符合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项目用海,依法给予优先支持,对重点项目用海加快审批进度。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9.创新区域发展政策。以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划定800平方公里起步区的率先突破区域,作为改革试验区,给予土地、财税、基础设施投资、重大项目布局倾斜等优惠政策。
10.积极建设对外开放平台。支持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列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大力推进产业优化发展。
11.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扶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12.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扶持力度。支持海化集团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放大循环经济示范效应。支持特色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在规划审批、用地指标、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13.加大对高效生态农业的扶持力度。适当降低黄河三角洲地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在产业化专项贴息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14.加快渔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对羊口等国家中心渔港、下营等4处国家一级渔港的扶持力度,努力争取提高省级补助标准。
15.加快发展新能源。鼓励在滩涂和浅海建设风力发电站,支持北部沿海地区依托华能等大企业发展风电。
16.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依托潍坊港和沿海产业区,建设海洋化工和散杂货物集散、中转、配送等为主的临港物流基地;建设集蔬菜交易、农产品加工配送、生产资料交易、农作物种子交易于一体的寿光农副产品物流园;依托寿光市中心渔港,建设环渤海地区最大的水产批发市场;发挥潍坊机场全国EMS集散中心的优势,建设全国性航空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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