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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停产、倒闭企业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规范指引的通知


  附件5-3
  放弃(减少)答辩期同意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委送达的×劳仲案字〔20 〕  号劳动争议案件应诉材料,按规定享有十天的答辩期。考虑到尽快化解纠纷有利于减少当事人的人力、物力、精力损耗,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本单位同意放弃答辩期(或减少答辩期    天)。

单位(签章):

二○   年  月  日

  附件5-4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送 达 回 证(留置送达用)
  ×劳仲案字〔20  〕  号

受送达人

案由

送达单位

送达地点

 送 达 文 件

签发人

送达人

收到日期

受送达人签名

或盖章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备 注

20  年  月  日,受送达人拒绝接受本委依法送达的仲裁文书(名称:                ),本委邀请       单位的        等人到场,说明情况。仲裁文书已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受送达人拒收事由为:

 

见证人签章:



  附件:见证人身份证明或工作证、介绍信。

  附件5-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布 告

×劳仲案布字〔20  〕  号

        :
  本委受理     等  人诉你单位    劳动争议一案(×劳仲案字〔20  〕  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   (项目)合计人民币    元。现定于20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在××市××路××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号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张贴布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二○  年 月  日

  附注:
  布告张贴时间:
  见证人:

  附件5-6
  关于申请在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网站发表公告的函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本委  年  月  日受理的       等   人诉      单位(案由)    劳动争议案件(×劳仲案字〔20  〕  号),被申请人为停产/倒闭企业。现被申请人下落不明,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不能送达。本委已于
  年  月  日在工商登记的住所地×××市××路××号张贴布告,现申请在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网站上予以公告。

  附件:布告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  年  月  日

  附件6-1
  先予执行申请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等  人诉       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你委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现因申请人生活困难,申请裁决先予执行,由被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款项,现将事实和理由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1、
  2、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有关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情况紧急证据材料)

  【填写说明】
  1.事实与理由。写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的事实根据。
  2.请求事项。列明申请人要求先予执行的事项、金额。
  3.附件中可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劳动手册、社保缴费记录、工伤认定书等权利义务关系证明,以及相关机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或预付医疗费的证明等。

  附件6-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移送先予执行的函
×劳仲函〔20  〕 号

人民法院:

  本委于   年  月  日对      诉      劳动争议一案(×劳仲案字〔20 〕  号)裁决先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案件移送你院执行。

  附:1、先予执行裁决书;
  2、裁决书送达证明。

  二○   年   月   日

  附注: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附件6-3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先予执行裁决书
×劳仲案先执字〔20 〕 号

  申 请 人:    等  人(详见附表)
  通讯地址:
  代 表 人:
  委托代理人:

  被 申请 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   等   人与被申请人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争议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20××年×月×日申请人  等  人以生活困难、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为由向本委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元。
  经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类)被申请人拖欠申请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类)申请人于  年  月  日被认定为工伤,被申请人尚未支付申请人工伤医疗费??元。(经济补偿、赔偿金类)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因  事由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尚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另查明,申请人  (生活困难,急需先予执行的事实。)
  本委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被申请人应当依法支付申请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申请人生活困难,不先予执行可能严重影响其生活。申请人的请求符合先予执行条件,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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