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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委员会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委员会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8〕119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落实2007年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步伐,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主 任:
  陈继壮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
  杨耀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连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晓禾 市科技局局长
  郑 忠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工业加工区筹备工作组组长
  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拟定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处理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中的建设与管理,承办省政府和市政府交办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相关事宜。
  筹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杨耀东(兼),办公室副主任袁明忠(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郑忠(兼)、张晓凡 (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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