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理层,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聘任或解聘。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征得国资委同意,提出人选或对外招聘,经组织部门考察同意后,由董事会决定,董事长代表公司董事会聘任,并报组织部备案,聘任期限由董事会决定。副总经理2人,总工程师1人,财务总监1人,可以由市建设局调任或对外公开招聘。公司内设项目规划设计部、项目管理部、资产经营部、资本经营部(投融资部)、财务审计部、综合办公室。技术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四)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绩效考核目标,实行年薪制,其年薪方案由市国资委提出,报市政府审批。
六、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政策支持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责是采取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经营具有政策性、公用性、社会性的特点。为保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良性发展,市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将以下收入或收益注入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建设、偿债、发展。
(一)根据市政府年度城建计划安排的融资代建项目,从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专项回购资金。
(二)代建制项目按项目概算包干所取得的收益。
(三)土地整理按整理项目概算包干所取得的收益。
(四)城市空间及地下资源拍卖收入,城市道路停车占道拍卖收入。
(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身经营、投资的盈利收入。
(六)上级对城市建设项目的补助和拨款。
七、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融资、筹资
(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政府投资的项目筹资,应与市财政建立规范的筹融资手续。
(二)向国开行申请贷款,大力推进“融资代建,政府回购”等贷款融资模式,争取国家的政策性贷款。
(三)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商业金融贷款。
(四)加强与信托投资公司合作,包装项目,整合项目,向社会发行信托产品筹集资金。
(五)选择、开发优良项目,创造条件,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审批,发行债券筹集建设资金。
(六)引入社会投资者,引资、引智,股权转让、资产转让,采用股权经营方式融资。
(七)包装项目融资,重点采取在我市成功运用的BOT、BT两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