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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通过以上(一)、(二)、(三)项城建资源的整合,将城建有效资产并入或注入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使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3亿元,总资产10亿元。
 (四)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中心和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各自优势,发挥土地资源对城市建设的支撑作用,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土地整理公司。
 1、土地储备,由土地储备中心进行。土地收储到出让过程所需的土地整理,由市政府授权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将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拆迁、征地等费用列入土地成本,经市财政局审核,由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形成良好的还贷保障机制。
 2、整合十里河周边土地,把纳入十里河综合治理项目的规划用地(改制企业的土地除外),统一划入城建投资公司整理,待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让后,其净收益按规定比例和程序拨付给城建投资公司,专门用于十里河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
 十里河综合治理项目范围内的企业改制与项目建设同步推进,改制企业的土地收益扣除改制成本后,全部用于十里河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
 (五)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市政设施建设公司。
 按照国家项目建设的业主制、法人制及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专业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行使业主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
 (六)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项目代建公司。
 项目代建公司根据市政府的委托,作为代建主体,开发建设拆迁还建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府指令性的有关公益、公共项目建设,同时,可参与房地产开发经营。
 五、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一)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由9人组成。
 董事长1人,为法人代表,由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
 副董事长2人: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各1人。
 董事5人: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各1人;另聘请2名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进行监督,由5人组成。
 由市国资委委派3名监事,从职工中选举2名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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