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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九府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2008年9月5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组建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搭建好城建投融资平台,是新形势下推进我市城市化的有效路径和举措,有利于整合城市资源,提高城市建设、经营、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组建工作中要解放思想,破除障碍,坚持用现代理念,不断开拓、探索和创新。各关涉部门和单位都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配合。市建设局作为归口主管部门,要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市房产局要主动融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都要根据“组建方案”要求,制定服务措施,积极跟进,确保我市城投公司运营绩效赶超省内和沿江同类城市水平,助推我市城市化进程。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

  城市建设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重要支撑,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和谐社会、改善市民生活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我市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步伐,建立健全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城建投融资体制,积极对接国家的投融资政策,科学地筹措城建资金,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投融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投融资工作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市城市建设需求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平台实施、企业运作、绩效考核”的原则,有效建立我市的城建投融资机制。
  (二)坚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实现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三)组建初期为国有独资性质。条件成熟后,以国资控股为主,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多渠道引进投资者,实现公司股权多元化。
  (四)坚持总体设计、周密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
  二、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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