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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建口落实省政府考核目标的实施意见


  3、严格规划实施和管理。一是维护规划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把严格执行规划作为一切项目建设不可动摇的法则,切实避免随意调整修编规划的现象。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保证规划的实施,对越权审批、不批乱建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二是结合《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配套出台相应规范性文件,作为强制性内容,同时加强规划“四线”管理。三是完善规划执法监察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规划自由裁量权。

  4、加强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规划”。一是积极探索鼓励公众参与者规划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拓展城市规划公示手段,扩大公众参与者的范围,增加公众参与的环节,让广大市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规划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二是加快规划数字信息化建设,为规划管理和公示提升科技含量。同时加强规划网站建设。

  (二)以科学建设促进城市发展

  积极策应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经济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山水生态港口旅游城市的个性和特色。

  1、拉开城市框架,构建城镇路网。大力实施“一核两带三城九镇”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和聚集功能,构建城市群,紧扣核心区域和卫星城建设,加快建立“一核两带三城九镇”交通网络,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各项规划和道路交通设施,建立城市核心区及其近郊公交优先体系,畅通城市核心区与三个卫星城及九镇的交通网络。加强三城九镇与城市核心区及综合工业园与城区的道路交通联系,争取福银高速九江城市区段的南移东接杭瑞高速,争取福银高速沙河至城区段改造,使其成为中心城市的快速通道,形成30分钟至20分钟的城市空间交通体系。

  2、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把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与不断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将城市建设重点放在功能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上,在切实抓好城市道路、垃圾、污水处理、文化、医疗、教育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坚持地面道路交通建设与地下管网建设同步加强,新城区市政建设与老城区市政设施改造协调推进的原则,搞好城市供水、燃气、电力、通讯、消防等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按照10-15分钟车程距离,合理布置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商贸旅游、广场、停车场等设施,启动城区低洼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十里(濂溪河)整治建设,为城市居民的工作、生活创造便捷、舒适、优良的环境。今年启动实施市政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公建服务设施、环保及景观工程等城市建设“百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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