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筑行业监督管理尤其是建筑市场治本力度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5、住房供应体系不够完善,处于既没有能力购买商品住房,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家庭,住房困难亟待解决。
6、经济适用住房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分配办法。(如:列为优先对象的家庭,2007年3次摇号未中)
7、物业管理整体水平不高。物业管理市场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低,物业管理企业普遍负债经营;老城区因房屋零星分散,配套设施不完善,物业管理推动困难。
(三)城市管理工作
1、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果,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绿化、美化、亮化、净化”要求相比差距较大。
2、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以及实行人性化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上,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走城市管理制度化、法制化之路还有较大差距,定岗定人定责、制度化管理、精细化运作等制度措施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与执行。
4、全民参与、共建共管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5、对城市管理的投入明显不足,容易造成“以罚代管”现象,既影响执法队伍和政府的形象,也容易产生纠纷,激化矛盾,干扰社会稳定。
6、全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规范、组织机构不健全,一定程度影响到九江城市管理工作的水平与实效。
7、城市抗震减灾能力有待增强。全省只有九江未成立地震局,地震经费严重不足,抗震设防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农居建设尚未纳入抗震设防管理范围。
8、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应尽快依法依规定把人防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四)环境保护工作
1、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对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认识不足,对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盲目承接污染企业,留下环境隐患。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仍时有发生。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我市各县均未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十分普遍。现有的垃圾处理场也是简单堆放,达不到卫生填埋要求。特别是鄱阳湖滨湖各县未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对鄱阳湖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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