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抚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府办字〔2008〕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保障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抚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菊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 萍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晶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武伦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顾胜和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付志红 市发改委副主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