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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抚府办字〔2008〕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12月16日至19日,市政府派出三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各县(区)及金巢经济开发区履行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组织严密,部署到位,工作扎实,较好完成了全年消防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项任务,实现了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目标。特别是冬防工作做到早动员、早部署,全市火灾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冬防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政府重视,组织有力,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抚州市县(区)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抚防字[2008]5号)下发后,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和县直单位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乡镇考核范围,与各乡镇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考评和奖惩办法。南丰、黎川县政府分别下发了《南丰县2008年度乡镇和县直责任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和《黎川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意见》。各地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制度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推动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投入,突破瓶颈,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长足发展。2008年是《抚州市消防建设与发展三年规划(2006-2008)》的验收之年。各地紧紧围绕《三年规划》和市政府下发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单位,狠抓落实。今年,全市75%的县(区)消防部队业务经费达到赣财行[2007]61号文件规定的保障标准,58%的消防大队征召的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工资、福利已纳入财政支出;南丰、乐安消防大队和临川消防二中队营房完成了整体搬迁,崇仁、金溪消防大队完成了营房改造工作;各消防大队消防装备质量得到提高,南城、南丰、黎川和资溪县完成了消防车购置任务,南丰县消防大队形成了“四车一炮”的灭火救援车辆体系,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南丰、乐安、东乡、金溪、资溪、广昌等县已完成城关镇和部分重点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市政消火栓和“三台合一”接处警设备建设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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