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商标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江府[2008]4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是推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建设珠三角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的重要举措,是打造城市形象,全面提升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根本路径。目前,我市已有 “维达”、“嘉宝莉”、“必登高”、“豪爵”、“味事达”、“豪江”、“华山泉”等7个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但与珠三角发达地区相比,我市商标发展还存在注册商标总量小,商标品牌结构单一,农业、服务业企业注册商标少,部分企业注册商标管理不完善,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商标促进地方经济的作用认识不足,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推进产业升级、农业产业化和服务品牌化,以全面提高企业品牌实力为主线,不断提高我市商标工作水平,壮大商标品牌队伍,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快珠三角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商标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加强政府在推进商标战略中的组织、引导和服务作用。
2.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原则。要与本地区主导产业、特色行业、优势企业相结合,依托重点企业,培育品牌,提升影响。
3.企业主体原则。企业是商标的持有人和受益人,推进商标战略要切实尊重企业的意愿、落实企业的主体地位。
(三)预期目标:
十一五期间(至2010年),力争全市注册商标达120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10件以上、广东省著名商标达80件以上,形成一批以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为代表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品牌企业群。
二、建立商标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推进合力
(四)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商标发展战略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协调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江门市商标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各市(区)、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信息产业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市商标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市经贸局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