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西政办发〔2008〕1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等9部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国人口发〔2003〕61号)要求,为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降低生育水平,促进全州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形势的必然要求。人口的有序流动,有效的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近年来,我州流出流入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每年计划外出生的人口中,流动人口占相当比例。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给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工作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难点。由于管理体制和服务手段滞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扎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出现了流出流入人口情况不清,婚育证明查验率不高,档案资料不健全,社区所辖部门之间的工作进展不平衡,社区与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以及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法定义务和合法权益均未得到有效落实。加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没有现成经验模式借鉴,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导致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持续增多,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状况令人担忧,流动人口应享有计划生育服务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突出问题之一。
(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构建和谐西双版纳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州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大量下岗、失业人群流向社会,城市扩建、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带来人户分离现象增多,企业、事业单位的一些日常管理职能逐步转向社会,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这些给我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难度,原有的封闭式管理模式与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开放性格局不相适应,原有单一的调控和行政制约手段与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形成、利益关系和分配形式多样化不相适应,原有的服务内容和方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特别是我州属于典型农业州,传统支柱产业都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外来农民工与日俱增,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对构建和谐西双版纳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