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武汉市第八届运动会的通知
(武政〔2008〕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
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加速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发现和培养,不断提高我市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9月在江岸区举办武汉市第八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八运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顺妮任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元、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述传、市体育局局长李坤耀、江岸区人民政府区长蔡杰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和区分管领导任委员的市八运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体育局办公,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二、市八运会由江岸区人民政府负责承办。江岸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抓紧做好运动场地建设和开幕式的设计、排练以及其他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市八运会高质量、高水平的顺利举行。
三、市体育局作为市八运会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按照《武汉市第八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主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参赛项目的准备、运动员的训练等工作。
四、举办运动会所需经费,由各承办单位分别拟订经费预算,市体育局负责汇总并报市财政局审定。经费来源由市财政划拨专项经费,并通过多渠道筹措,以保证市八运会各项筹备组织工作顺利进行。
五、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参赛队伍,严格进行训练,力争在市八运会上赛出好成绩和风格。同时,要积极配合、支持江岸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把各项筹备工作落到实处。
六、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市八运会筹备组织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市八运会的影响,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支持市八运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