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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州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实施意见的通知


  2.储备规模:10万公斤,分期到位;

  3.储备方式:动态储备;

  4.储备品种:小包装金龙鱼油、香满园油等。

  (二)承储布局

  本次建立的州级储备食用油,全部集中于云南景洪国家粮食储备库承储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储备食用植物油是州级储备粮的品种之一,由州人民政府建立,用于调节州内植物油供求总量,稳定粮油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食用植物油。为了加强对储备食用植物油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州食用植物油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粮食局、州农发行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粮食局,州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有关州储备食用植物油的日常事务。

  (二)强化管理,加强监督

  1.州发改委及州粮食局会同州财政局负责拟订州储备食用植物油规模总量、总体布局和动用的宏观调控意见,对州食用植物油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州粮食局负责州食用植物油的行政管理,对州储备食用植物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州财政局负责安排州储备食用植物油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州储备食用植物油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州农业发展银行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州储备食用植物油所需贷款,并对发放的州储备食用植物油贷款实施信贷监管。云南景洪国家粮食储备库具体负责州储备食用植物油的经营管理,并对州储备食用植物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2.州级储备食用植物油的储存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承储企业必须按照循环轮换的原则,原则上每半年轮换承储总量的三分之一,储存企业每年9月底前上报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轮换计划,州粮食局在每年12月底前审核下达次年轮换任务,储存企业根据下达的轮换任务,自主择机,适时组织轮换,自负盈亏。

  3.州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入库成本价由州财政会同州级有关部门根据收储价格核定,入库成本价一经核定,承储企业必须遵照执行。成本价的调整由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粮食局、州农发行共同确定,其他任何部门和企业无权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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