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州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州粮食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发展银行拟定的《西双版纳州州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西双版纳州州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实施意见
食用植物油与粮食一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食品。合理储备食用植物油,是政府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资基础,有利于确保全州的粮油安全,有利于维护我州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五厅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扶持灾后油料生产保证市场供应文件的通知》(云发改电〔2008〕20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粮食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发改电〔2008〕16号)以及《西双版纳州粮食供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持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食用植物油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强化政府宏观调控食用植物油市场的手段和能力,科学、合理储备,确保粮油安全,稳定粮油市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储备食用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由州政府储备,并支付储备费用,产权属州政府,只有经州政府批准才能动用储备食用油。
(二)储备食用油坚持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的原则。
(三)储备食用油坚持必须保证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备安全的原则。
(四)储备食用油坚持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和规模
(一)储备计划、规模、方式和品种
1.储备计划:根据全州宏观调控的需要和州级财政的承受能力提出储备规模、品种、承储布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