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与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08〕1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西双版纳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与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西双版纳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与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整合现有回收网络,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保护环境,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治理、方便群众、培育市场、规范经营、先城镇后农村的原则,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立以社区回收点为基础、以集散交易中心为载体、以综合利用处理为目标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促进我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建设目标
通过构建由社区回收、市场集散交易中心和综合利用处理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使我州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点,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90%以上可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
(一)社区回收网络。由社区回收点和街道回收站组成。
1.社区回收点负责收集居民交售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回收点设置,根据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实际情况,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统筹安排,并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相衔接。回收价格根据市场确定,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设点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回收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原则上不作储存,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