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畜牧兽医、财政、保险等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共同应对生猪疫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疫情,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应对。
(四)各县(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经营模式及职责
能繁母猪保险是政策性保险,商业性运作。经营管理是自营模式。根据财政部《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能繁母猪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统一提供优质的承保、理赔服务。
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是:
(一)农业局:建立健全防疫防灾工作体系,加大疫情监测,建立疫情相关制度,负责全州辖区内防疫、免疫接种预防、灾害疾病死亡情况等相关信息掌控,协助人保财险公司对能繁母猪进行承保前的鉴定,统一标识工作,对能繁母猪保险防疫、疾病治疗、理赔查勘定损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
1.严格免疫制度,防止疫病发生;
2.推行科学饲养与经常性消毒制度;
3.向保险公司提供养殖户名单;
4.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协助保险公司审查能繁母猪保险条款,协助监管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的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
(二)财政局: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等各项工作,确保保费补贴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确保补偿农户的资金到位。
1.负责财政补贴保险费的拨付与监管;
2.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保单与农户保单进行核对,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3.督促检查补贴资金是否交纳应交保费。
(三)保险公司:
1.设计通俗易懂、简单易行的能繁母猪保险条款,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2.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完善州、县(市)、乡、村防疫体系,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3.帮助州、县(市)、乡畜牧兽医机构完善信息采集手段,建立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
4.制定专门的能繁母猪保险承保登记台帐或报案登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能繁母猪保险的报案电话、现场查勘、案件理赔和案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