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2009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08〕1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单位:
《西双版纳州2009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西双版纳州2009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方案
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省为稳定生猪生产、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州生猪工作会议要求,明确责任与分工,统一步骤,切实做好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全州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罗红江 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
李 兵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岩 温 州农业局局长
吴建伟 州人保财险公司总经理
成 员:
王岭松 州财政局副局长
苏 明 州农业局副局长
易 清 州人保财险公司副总经理
肖勤华 州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古 励 州农业局养殖科科长
邓妮娟 州农业局畜牧兽医总站站长
李晋名 州人保财险公司业务主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保财险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州人保财险公司副总经理易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李晋名、肖勤华、古励组成。
二、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互相配合,共同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各县(市)农业部门,特别是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做好有关工作,建立利益联动的考核机制,大力宣传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让广大农户明白能繁母猪保险是政府支持“三农”的重要举措。明确条款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收费标准,赢得养殖户的认可。
(二)建立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