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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是要坚持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原则。中国人寿各级公司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提供便利服务,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信誉和社会形象。

  四、创建“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的内容和流程

  (一)创建内容

  广泛宣传保险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和发展农民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等,借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网络资源、人力资源和专业化运作,创建一批“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完善我州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二)创建流程

  1.确定“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建设点

  各县(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符合下述条件的行政村(或自然村)统一确定为“中国人寿西双版纳分公司保险先进村建设点”并进行挂牌,建设点的基本条件如下:

  (1)村民委员会班子团结,对保险认知度高,有合作意愿。

  (2)村民委员会把保险工作列入村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1名村干部分管,负责具体落实保险工作。

  (3)村民委员会所辖各村民小组经济条件好,有保险发展的空间和基础。

  (4)村民委员会所在地理位置交通方便,户数200户、人口600人以上(经济条件较好且户数达100户、人口达300人以上的自然村,也可作为建设点纳入创建范围)。

  2.创建“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的具体工作

  建设点确定后,即可按如下步骤开展创建工作:

  (1)签订合作协议。根据所在县(市)“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创建实施方案,由纳入建设点的村委会与当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创建合作协议,明确建设“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的目的意义、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服务承诺和奖励措施。

  (2)聘任保险监督员。每一建设点均需聘任1名保险监督员,一般由一名村民委员会成员担任或由村委会民主选定,拟聘人员应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一定的文化水平,其主要职责:监督驻村服务员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欺骗;协助公司进行案件查勘;监督公司理赔的速度和质量。保险监督员由中国人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和交流,不断提升保险监督员的管理经验和服务质量。

  (3)确定驻村服务员。每个“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建设点可确定1名或数名驻村保险服务员开展保险服务工作,驻村服务员可由村委会在考察个人品德、人际关系、业务能力和文化程度等方面后在当地推荐,驻村服务员均须经过中国人寿专门培训并取得保险代理资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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