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8〕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鹰潭为主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涌现出一批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创新精神投身于知识产权事业,进一步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贵溪市科技局等5个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刘丽琨等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创新型鹰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