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对招投标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按照“明确机构、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建设管理。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监管机制的建设,强化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跟踪监察。实行重大项目预审、项目决算审计等监督制度,强化对项目招投标过程以外行为的监督。
(3)创新效能监察方式。一是继续完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除继续保持普遍采用的“电话问答、现场直播、事后反馈”等形式以外,还要逐步建立电话热线、电子信箱、电话录音、邮政信箱等多个交换平台,并且使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密切配合,多渠道反映百姓心声。二是抓好政务环境监测点监督员工作。加强对政务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的学习培训,提升监测点监督员的监测水平,充分运用监测结果,做到省、市、县三级联动。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惩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手段,要重点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在集中整改阶段,市委、市政府将适时召开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会,听取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汇报。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08年12月中旬-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根据这次活动的总体要求,组织对各级机关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对活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长效机制。
考核采取部门自查自评、督察小组检查考评、社会各界广泛参评、领导小组综合审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自查自评,即由各部门自行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并将情况报市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考评,即由市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分别到各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情况、看现状等方式,深入了解各部门自查自评和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收集各部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广泛参评,即充分发挥我市政务环境监测点监督员作用,将政务环境监测点监督员年度监测汇总结果,作为对政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对各部门行政效能情况进行打分评议。综合审评,即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由单位自评、督查小组考评、社会各界参评,按一定比例的合计分构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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