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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经济委员会、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科学技术局等关于印发《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经贸委、开发区经贸局推荐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经委评价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企业上年度与本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2、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见附表1-附表7)。

  主要包括:(1)技术中心专家情况;(2)在海内外及省内外设立研发与设计机构信息;(3)通过省、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信息;(4)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信息;(5)拥有专利及受理专利申请;(6)主持和参与制定的标准;(7)拥有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和省著名商标信息;(8)科技进步奖信息。

  附表1:
  技术中心专家表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工作部门

职务

技术领域

专家类型

联系电话

企业外专家请注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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