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省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确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组织好贯彻实施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具体措施。省本级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种类、标准和行政处罚幅度、阶次。细化结果经本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审定结果同时报送省法制办公室备案。此项工作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2009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省本级各行政执法机关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条款要全面、细致,不遗漏。要在广泛征求、听取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划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列举与行政处罚阶次相对应的情形,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具有可操作性。

  (三)省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新公布或修改、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条款,要及时梳理、划分、审定、公布,并依法允许公众查阅、复制,接受群众监督。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机构作出处罚裁量说明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机构应当作出说明,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参与权与知情权。

  (四)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监督制约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规范和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体系。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机构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责任追究力度。省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机构对细化和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省法制办公室反映,确保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进行。

  (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做到效率和质量有机统一。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要总结经验,继续提高和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要积极借鉴相关经验和做法,如期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化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