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8〕171号 2008年11月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吴有关单位,市区各乡镇,各社会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发生火灾595起,受灾404户,烧毁建筑1.78万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55.3万元;火灾起数下降9.74%,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5.33%,死亡1人,未发生较大以上和人员受伤火灾事故。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642次,出动消防车703辆次,消防官兵4570人次,抢救被困人员63人,抢救财产价值332.7万元。当前已进入冬季,气候干燥,气温低,大风天气多,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集中,引发火灾的不确定因素多,极易发生亡人火灾甚至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认真吸取深圳“9.20”舞王俱乐部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经验教训,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集中力量,开展以商场、市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六个必查”,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决依法督促整改,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各县(市、区)政府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