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借用病床开展医疗服务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借用病床开展医疗服务的批复
(京卫医字〔2008〕337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与北京桓兴肿瘤医院协作开展医疗服务工作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院借用北京桓兴肿瘤医院病床90张,期限一年,到期后重新申请。
二、
借用病床所需医护人员、行政管理及法律责任,均由你院负责。
三、
望你院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医疗质量、执业人员的管理,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定期报告借用床位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