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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1.由市安监局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体、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单位)配合,完善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检查组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整治。

  2.由市公安局牵头,交通、教育、建设、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司法、工商等部门配合,查处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校车备案、安全检测、维修保养、校车标识、驾驶员管理等制度,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安全指示牌、减速带、斑马线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和标志;做好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疏导;各中小学校要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靠公路边上行走,不上高速公路,必须横穿公路、铁路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还要注意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避免乘坐农用车,坚决不上超载车,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督促指导学校加强校园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周边的单位、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由市文体局牵头,公安、工商、教育、文化稽查支队等部门配合,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图书摊点、文化用品、报刊、音像制品商店,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围200米以内设立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的文化经营活动,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场所。

  4.由市工商局牵头,卫生、教育、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等部门配合,清理整治学校周边乱摆摊、乱设点的现象,依法规范校园周边饮食店、小百货店和文化用品等商店的经营行为。

  5.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商店、摊点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生产或销售伪劣、有害、有毒、过期食品等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食品、饮水等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非法经营食品的行为。

  6.由市建设局牵头,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教育等部门配合,完善校园周边的市政设施,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依法及时拆除危险建筑;检查学校燃气、供热、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安全运营;清理、整治学校周边的流动占道经营摊点;整治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消除一些校园周边“脏、乱、差”的现象。

  7.由市水务局牵头,公安、建设部门配合,完善河道、湖泊、沟渠水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河道等水域设置警示牌等,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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