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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3号预警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3号预警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8〕21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3号预警通知》(教基厅〔2008〕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特别要针对在冬季冰雪等寒冷天气下对学生开展防滑、防冻、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落实放学前安全教育、校门口安全提示、冬季交通安全讲座等常规性工作。同时要加强教育管理,严防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寒假和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各地各校要重视做好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摸和整治工作,各类安全防范工作要早做、多做、做细、做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科学组织紧急疏散演练。各地教育局要指导所辖学校做好完备细致的安全演练预案,并结合课间操、集会等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师生开展紧急疏散演练,确保每一个师生员工在遇到突发灾害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都能及时反应,安全逃生。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所辖的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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