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学历层次的基本要求,结合成年居民的工作和生活实际,我厅将研究制定初中、高中必修课课程标准,组织编写、出版相关学习辅导教材,并开发部分网络视频课程,供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文化课辅导时选用,同时供培训学员自学时参考。
三、开展文化课辅导及考核
为降低教育培训成本,提高组织工作效率,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技能培训与文化课学习相结合。从2009年起,各地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技能培训,都将按照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工作要求,增加文化课辅导环节,培训结束时将组织学员参加文化考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系统资源优势,以农村和企业为重点,积极参与、支持有关部门开展技能培训及文化课辅导,主动承担教育培训任务,并选派教师帮助培训基地开展文化课面授。同时,要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指定一所学校(一般为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尚未设立的可指定辖区内的中小学)作为成人文化学习教学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成人文化学习教学点主要面向已经参加过技能培训的成年居民开展文化课学习辅导。
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文化课考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初中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高中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考核成绩实行等第制,分A等(80分及以上)、B等(60-79分)、C等(45-59分)和D等(44分及以下)四个等第评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制订。
四、建立和管理成年居民学业档案
为及时了解掌握成年居民的教育培训情况,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及时登记成年居民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折算为相应的学分。
学分折算包括技能培训和文化课面授的课时、技能鉴定等级、文化课考核成绩3个部分,具体折算方法为:
--技能培训和文化课面授的课时:按累计课时计算,每10课时折算为1学分;
--技能鉴定等级:按初级(含农业绿色证书)、中级、高级及以上,分别折算为10学分、20学分和30学分;
--文化课考核成绩:按每门课程计算,考核成绩为A、B、C、D等的分别折算为10学分、5学分、3学分和1学分。
各县(市、区)教育局原则上应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指定专门机构或学校为2004年以来及今后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文化课学习的本地常住成年居民建立学业档案(具体表式见附件1),全面、完整记载成年居民的教育培训信息以及所获得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