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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依法取缔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行医售药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依法取缔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行医售药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卫监字〔2008〕291号)


各区县卫生局、药监分局:
  为加强我市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行医售药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北京地区医药市场的服务安全,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依法取缔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行医售药行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根据本地区医药服务市场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依法取缔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行医售药行为工作方案

  为贯彻2008年10月28日本市药品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上关于对无证行医和无证经营药品开展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针对以各种形式存在的“黑诊所”、“黑药店”等无证行医和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决定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并了解当前群众需求和社会形势,认真学习贯彻党 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查找当前医疗管理和药品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标准,严厉打击目前北京地区以各种形式存在的“黑诊所”、“黑药店”等无证行医、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保证北京医药市场的健康稳定,减少并消除医疗行为、药品经营或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公众医疗和用药的安全、有效,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治理工作的有效、有力进行,确保整治成效,由有关部门组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如下:
  组长单位: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
  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
  北京市各区县卫生局
  北京市各区县药监分局
  三、目标和任务
  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从我市实际出发,通过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关注民生,严格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对当前存在的无证行医卖药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保证首都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取缔无证行医卖药行为及场所为重点,通过一段时间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疗药品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无证行医卖药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使首都医疗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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