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吴忠市2008年-2010年质量兴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8〕157号 2008年9月2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市质监局制定的《吴忠市2OO8年-2O1O年质量兴市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2008年-2010年质量兴市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质量兴市战略,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全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l0)年》(国发[1996]51号),根据自治区《2008年一2010年质量兴宁工作方案》,结合吴忠市实际,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及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振兴经济为目标,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水平为重点,完善推进吴忠市质量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发展品牌经济,把“质量兴市”作为一项基础性的系统工程,纳入工业强市战略中,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吴忠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质量兴市”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工作办公室设在吴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质量兴市”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根据本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推进本地区“质量兴市”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原则上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确定本地区质量振兴活动总体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质量振兴的目标、步骤、措施;已经开展了“质量兴县(市)”的地区,要对照本方案的要求,修订目标,组织实施。吴忠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质量振兴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