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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8〕161号 2008年10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全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食品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165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五小”(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小市场、小摊点)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以群众日常消费量较大的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粮油及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枸杞及其制品、清真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食品行业及餐饮业健康发展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产品种养殖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农牧局)。一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奶站 “拉网式”检查和整治行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原奶质量安全;二是要严肃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喹乙醇、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乙烯雌酚、荧光增白剂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三是要强化农业投入品、饲料、兽药的日常监管,对产品质量有问题的企业,要跟踪检查,限期整改。开展饲料、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清理活动,防止因标签、说明书不规范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责任单位:质监局)。一是要加强获证企业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促使企业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二是严格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重点强化对乳制品、粮油、酱油、食醋等行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是否按标准生产加工食品、原辅料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备案、使用,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基本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三是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对尚未达到获证条件的小作坊要制定相关生产标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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