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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实施意见

  三山区 到 2012 年,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 18 亿元。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发展到25家,其中超亿元的3家,超5亿元的1家,力争培育一个10亿元以上的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5个。创名牌20个。
  开发区 到 2012 年,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 11 亿元。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发展到15家,其中超亿元的3家,超5亿元的1家,力争培育一个10亿元以上的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3个。创名牌7个。
  镜湖区 到2012年,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5亿元。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发展到10家,其中超亿元的1家。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2个。创名牌3个。
  二、工作重点
  1.抓龙头企业建设,培育行业排头兵。对有望达到亿元、5亿元、10 亿元以上的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利用国家对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现有企业的扩张,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鲜和运销业,打造大型农产品流通市场,努力形成一批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行业排头兵。
  2.抓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外部资本投入。充分利用我市地理、交通和区位优势,采取更加灵活、优惠的政策,加快推进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工作,抓紧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重大项目。将外地著名的大型龙头企业吸引到我市投资经营,或以参股、控股或买断等方式,联合、兼并、重组我市各类农业产业化企业。
  3.抓项目园区建设,发挥产业聚集效应。坚持把我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乡镇新兴项目园区作为集聚农业产业化加工企业的主要载体,形成项目集群的平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为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4.抓特色产品加工,形成产业集群。着眼于提升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发挥农业产业化“酵母工程”的作用,加速企业集群向产业集群的发展,加快培育并形成稻米、棉花、家禽、生猪、青虾、出口果蔬、食用菌、蜂产品、苗木花卉、坚果炒货等产业集群。
  5.抓原料基地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大规模土地治理项目的带动,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搞好土地流转示范工作,引导农民和龙头企业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构建龙头带动基地、基地和合作组织联农户的共赢机制。
  6.抓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名优农产品。通过各种手段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省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争创国家、省级名牌产品、出口名牌产品。同时争创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国家地理标志,做大做强做响“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等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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