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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琼府〔2008〕9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重要意义。当前,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担保机构规模不大,担保能力有限,难以满足中小企业不断增长的融资需求。中小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调整产业机构、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为核心,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为方针,鼓励更多的资金进入担保领域,支持信用担保机构不断壮大,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三)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二是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相结合;三是自我完善与加强监管相结合;四是有序竞争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五是开展信用担保和提高企业信用相结合。

  二、发挥省级信用担保平台的骨干和示范作用

  (一)省级信用担保平台是指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发展的工作平台。由实力较强、业绩突出、信用较好、运作规范、覆盖面广的担保机构组成。省级信用担保平台建立政府注资机制、政府补贴和奖励机制、政府服务机制和担保机构与银行的互利合作机制等,是我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创新之举。未来2-3年内,发展3-5家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担保行业的骨干企业,实现年担保额超过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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