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煤炭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的意见
(淄煤发[2009]3号 2009年1月4日)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控制公文数量,节约公文印刷成本,经研究,现就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严格控制公文数量,节约公文印刷费用,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努力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二、切实提高对规范公文处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公文处理的地位和作用,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煤炭局机关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公文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对于厘清事权,落实责任,推进全市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公文处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当前,公文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文处理不够规范,责任不够明晰,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办文能力亟待提高,公文审稿把关环节仍然存在疏漏。二是文件过多过滥,部分文件指导性不强、实际效益不高,造成基层工作忙乱。三是文件印刷成本较高,与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机关要求相悖。四是公文处理的信息化程度低、时效性差,与信息时代的要求不相适应。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包括机关总支、工会,下同)及工作人员要充分认清公文处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在提高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
三、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公文处理质量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公文处理中的责任
1.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亲自参与重要公文的撰拟工作;阅处来文并指示处置原则与方法;审定签发以本机关名义或分管工作范围内制发的公文并承担法律或行政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