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江苏省尾矿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安监〔2008〕163号 2008年10月30日)
各市安监局:
现将《关于规范江苏省尾矿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规范江苏省尾矿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安全监管效率与水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实施原则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对辖区内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实施原则:实行属地监督检查原则。县级以上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辖区内尾矿库安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的基本内容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尾矿库企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
1. 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 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3. 尾矿库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 尾矿库“三同时”档案以及日常运行、观测记录、事故处理等资料;
5. 尾矿库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其内容包括尾矿坝堆积标高、库内水位控制、安全措施、安全投入等;
6. 尾矿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 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8. 尾矿库坝体、防洪排水等基本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