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环境秩序
2008年,特别是奥运会前后,各有关单位通力配合,加大加强执法力度,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环境和谐、文明、有序。一是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和黑车黑导。二是要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实守信活动,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杜绝导游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引导开展文明服务。三是要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市假日办将继续通过进京手机用户短信提示、进京火车“一日游”宣传片、北京旅游宣传册等多种方法引导进京游客出行选择。针对本市假日旅游,市假日办要多方面多手段在主流媒体上刊登春节假日出行指南和提示。“12301”旅游咨询和投诉热线24小时开通,增派接线服务人员,做好保障工作,确保旅游服务质量。
五、加强服务,提高假日旅游公共管理水平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日旅游工作,牢记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假日旅游公共管理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地区间的协同配合,搞好市场对接,优化服务流程,拓展信息渠道。二是要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及时全面掌握市场变化,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有针对性地发布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出行信息,加强即时动态信息发布,更好地引导公众出行。三是要加强新闻宣传,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积极宣传各地的假日旅游市场、企业诚信经营、游客理性消费和文明旅游等情况,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的假日旅游氛围。
六、尽早部署,抓紧启动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在2009年1月15日前应完成如下工作:
(一)各单位和各区县要按照假日旅游工作规则,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春节期间,要加强黄金周期间信息报送,各区县,市公安、工商、卫生、质监、交通、物价、交管等单位(初一至初七)每天下午15:00前报接待和工作情况。
(二)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进行旅游应急预案的演练。
(三)各旅游接待单位和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重点旅游景区向社会提供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