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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明确新增孕前保健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明确新增孕前保健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苏价费[2008]389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人口计生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精神,依托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深入推进我省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苏价费[2007]412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孕前保健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印发给你们。

  各级价格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应及时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不得强制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附件:孕前保健服务项目及标准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孕前保健服务项目及标准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说明

250102040

尿靛甙定量分析

含报告

 

25

仪器法

340200047

肌肉功能分析(MES)

含打印、数据存储、检查所用耗材

 

 

 

 

 340200047-a

全身脂肪分布检测

 

 

40

非放射性生物阻抗测量方法

 340200047-b

双下肢肌力检测

 

 

10

仪器法

 340200047-c

下肢肌肉分布检测

 

 

10

非放射性生物阻抗测量方法

 340200047-d

膝关节功能障碍

 

 

10

仪器法

 340200047-e

膝关节活动范围检查

 

 

10

仪器法

 340200047-f

下肢肌力均衡性检测

 

 

10

仪器法

 340200047-g

股骨颈抗骨折能力检测

 

 

10

仪器法

340200048

孕前准备与指导

含健康咨询、数据输入、计算机定向思维推理、打印、报告解析、数据存储、耗材。包括孕前检查综合分析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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