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批转州发改委关于西双版纳州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西政发〔2008〕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州发改委拟定的《西双版纳州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双版纳州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30件实事计划投资表(略)
二ОО八年十月八日
西双版纳州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决定》(云发〔2008〕12号)和《云南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计划时间和总体目标:2008年-2010年,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温饱安居工程、产业培育工程、素质提高工程、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等六大工程,办好30件惠民实事。项目计划实施需建设资金1338206.715万元。按年度计划:2008年投资322196.236万元,2009年投资559660.042万元,2010年投资456350.437万元。按县(市)计划:景洪市计划总投资669889.695万元,勐海县计划总投资417719.02万元,勐腊县计划总投资250598万元。
具体计划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沿边三级以上公路网建设项目
1.改建沿边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主干线总长244.6千米,资金364772.68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62641.936万元,2009年投资135203.872万元,2010年投资166926.872万元。
2.建设沿边三级以上公路次干线总长258.536千米,资金89268.62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23320万元,2009年投资55548.62万元,2010年投资10400万元。
3.改建农村公路1192.13千米,资金229489.275万元。其中,2008年改建298.53千米,投资59256.23万元;2009年改建454千米,投资101195.9万元;2010年改建439.6千米,投资69037.145万元。
以上3项资金共计681539.575万元。其中,2008年投资118658.926万元,2009年投资290435.632万元,2010年投资272445.017万元。由州交通局和州发改委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