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广泛开展旅客安全乘车、乘飞机、乘船的常识宣传,要加强对铁路道口,水上渡口、乡镇客渡船以及无挂靠单位的个体营运车船的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广泛开展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搭乘任何交通运输工具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增配查危仪器,实行仪器检查和人工开包检查相结合,坚决把“三品”堵在站外、场外、车下,并按规定组织销毁。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防止蓄意破坏,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要严厉打击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盗窃运输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车匪路霸”、“票贩子”,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县、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民俗节日、庙会等的交通组织和安全监管。
各级卫生、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小饮食店、小食杂店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级运输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要切实做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做到勤打扫、勤通风,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五、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氛围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和谐春运的氛围。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部门要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增设售票网点,延长售票时间和预售日期,创新售票方式,开展客票联售、往返联票、售票上门、售票进校等业务,要根据学生和民工比较集中的特点,有组织地对学生和民工实行集中售票,尽可能满足学生、民工购票需要。要在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发生车船、飞机延误时,要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努力为旅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食宿条件。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和媒体的批评监督。对外开放客运口岸要加强联检力量,增设进出通道,简化手续,方便旅客出入境。各级工会系统和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民工流、学生流的引导和服务力度。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单位要做好春运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大力宣传春运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一些不良现象和风气进行披露曝光,促进春运工作顺利开展。交通运输部门要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班次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春运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查找差距,推进春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春运工作总结要及时报送省春运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