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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2.对实行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财政全额核拨的卫生院,取消药品加价,推行药品“零差率”改革。

  3.根据基本用药目录对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4.大力推广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有计划地推广疗效好、用得上的适宜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5.建立县、乡两级畅通、高效的急诊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病人,适时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增强孕产妇难产应急处理和紧急转送能力。

  6.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加强与县及县以上医院的协作,适时将危重病人转诊至上级医院,并接收上级医院转来的病人,进行康复治疗。

  7.建立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2009年先覆盖到中心卫生院,再逐步覆盖到一般卫生院。

  8.采取例会、培训、督导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管理

  1.实行院长负责制,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卫生院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

  2.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卫生院应将预防保健组改建为公共卫生组(科),承担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任务,受委托做好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认真落实诊疗护理规范,严格人员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4.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加强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高收费透明度。

  5.加强人事管理,规范科室和岗位设置,推行全员聘用制,以事定岗,以岗定人,择优聘用。建立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根据人员岗位任务、技术能力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分配,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人事管理制度。

  6.加强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行医,推行院务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实行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制,逐步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适宜、规模适度的原则,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投入力度。在现有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基础上,从2009年起,再用两年时间,实施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规划,使全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标准,完成卫生院D级危房拆除或重建,明显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甲类卫生院基本建设和装备标准要略高于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部分可以参照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2009年至2010年重点建设未达到标准的甲类卫生院和部分乙类、丙类卫生院。所需资金以省级为主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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