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银企项目洽谈或项目推介制度,加强市内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每半年举办一次银企项目洽谈会或项目推介会,会议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人行、市银监局组织召开,市银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市内各商业银行、各融资担保机构和有关企业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发布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项目推介、经济分析预测等信息,协调银行与企业提出的问题;金融部门发布国家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以及金融宏观调控的政策信息,通报银企洽谈会已签约的固定资产项目或流动资金贷款的履约情况; 企业发布企业经营管理状况、项目进展、资金需求和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等信息; 银企洽谈或签约。
(三)建立项目储备、推介制度。市发改委结合普洱市“十一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当年重点项目计划和重点企业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和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信息库制度,及时向市内各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推介。项目储备库和资金需求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更新,新项目及时进入,老项目或不符合银行信贷要求的项目随时退出。同时,储备项目要定期不定期通过银行业内部网络系统进行推介。
三、多方协作、共同努力, 为促进银企有效合作创造条件
(一)政府主管部门要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推动工作。在开展融资洽谈活动中,市发改委、市经委要认真组织做好优质项目筛选、推荐工作,协助企业做好与银行、担保机构的衔接工作,客观地向银行、担保机构介绍申请信贷支持的项目、企业的真实情况,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可以信赖的合作伙伴,争取金融机构更多更大的支持。在开展融资洽谈活动中,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各项活动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二)人民银行普洱中心支行要认真贯彻货币信贷政策。加强窗口指导,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信贷投入,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指导和协调,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银企合作平台搭建工作。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家的货币信贷政策,改进信贷营销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加强与企业、银行的联系,及时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加强沟通和指导。
(三)普洱银监分局要依据相关政策, 结合实际, 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改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逐步调整和改善信贷资产结构。从审慎监管的角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信贷风险控制的同时,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大力发展适应企业特点的贷款服务品种,提高银行业综合竞争力; 加大对有关银行机构执行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