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邮政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邮政、金融服务工作促进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通知
(吉商联字[2008]42号)
各市(州)、县(市)商务局、邮政局: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是中央1号文件部署的重要工作,是健全农村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商务与邮政协作是实现优势互补、网络共享,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根据2008年4月商务部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武汉签署的《加强邮政、金融服务 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谅解备忘录》,就加强农村邮政、金融服务,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落实商务部和邮政集团公司文件要求,按照“商务部门积极组织推动,邮政部门自主运作,按市场化操作”的原则加强合作。商务部门对邮政企业建设的符合标准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中邮连锁”品牌优势。邮政部门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融资、物流和结算服务支持,通过对其提供物流配送、融资、结算、数据库商函服务等支持,推动连锁经营发展。
二、各地邮政部门要主动上门与当地商务部门联系,走访当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了解其金融、物流、商函、电子商务等服务需求,并充分利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00亿元的授信额度为具有明确贷款需求且符合授信条件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赢。协助农家店开办邮政储蓄固定电话支付业务(商易通),方便农村资金结算。通过商函业务,介绍推广承办企业商品性能和特点,扩大承办企业商品配送率。并在商务部门协调下,与承办企业衔接,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合作切入点,发挥邮政网络优势、信誉优势和第三方物流优势,促使邮政部门成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第三方物流的主渠道。对于适合开展物流配送和有积极性的县市邮政局,可以向市商务局和邮政局申报,确定合作项目,省邮政公司决定在德惠、抚松、梅河、龙井局进行试点,在车辆、场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三、商务部门支持“农家店”叠加邮政业务。配合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落实农村邮件报刊传递和开办便民利民的邮政服务,为农民提供传统邮务类、速递物流类和金融类等邮政服务,以及送科技报刊图书下乡、代收农电费等服务,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网多用,方便农民获得有保障的商品和服务。在农资、烟草等配送领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商务部门积极向市县承办企业推荐邮政第三方物流能力和信息,并协助邮政部门和承办企业衔接,为开展实质性合作务实操作。